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不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提出离婚诉讼之后,遭遇另一方拒绝离婚的情况下,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时,法院将根据当事人所出示的有力证物和事实情况来衡量是否应当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决。
若是您能够提供确凿无误的实证,明确证明婚姻关系早已破裂,例如涉及到重婚行为、家庭暴力事件或者非自愿的长期分居状态等实际情况,那么按照正常司法程序,法院通常会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如若握有多元化证据的数量仍显不足,首次诉讼可能未获得离婚判决,但是您有权在首次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再次发起离婚诉求,一般来讲,在经历过第二次离婚诉讼之后,取得离婚许可的成功率将会有所提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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