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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次起诉离婚超过一年能判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并已经超过了一年时间的情况下,对于该案判决结果的预期,应当基于多个方面的考量进行判断,其决定因素相对复杂多变。
一般的观点认为,如果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婚姻中的双方确实情感破裂,且再也无法恢复,那么这种情形通常会使法院更倾向于做出离婚的裁决,但这并不意味一定就会得到这样的裁决。
比如,恰恰是因为这个因素,如果在诉讼过程中缺乏有力证据支持,或者出现某些特定情况,也可能造成法院并未做出离婚裁决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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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2: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