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定是否准许离婚的核心依据是看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然破裂。
若存在证据显示当事人有诸如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行为、嗜赌成性以及多次纠正仍未改正的恶劣习惯,或者因感情矛盾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的情况,那么法院通常会作出离婚裁决。 然而,如果无法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并且还有挽回余地的话,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不准予离婚的决定。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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