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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到哪里起诉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如若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倘若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实际长期居住地点并不一致,则应将案件提交至其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称的“住所”,乃是指民事主体的户籍登记地;
而“经常居住地”,却是指自然人自离开户籍登记地开始,至起诉之日为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整年以上的固定居所,但除非该自然人正在接受治疗和住院,否则医院及医疗机构均不能视为其经常居住地。
此外,若存在某些特定状况,例如被告无明确行踪、经合法宣告死亡或者处于被强制接受教育、监禁状态等等,便可在原告自身的户籍所在地或是其经常居住地所在的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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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6: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