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才能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诉讼案件时,若有一方当事人对离婚事宜持反对态度,那么很可能会导致案件的审理过程相对滞缓。
然而,通常情况下,当原告诉请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并首次提起诉讼之际,倘若无任何特殊状况存在,通常法院不会作出解除婚姻的判决。 除非出现新的事由或原因作为推动因素,否则原告需等待至少六个月之后才能再度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在此情况下,若原告能够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赌博等严重过错行为,或者证实双方因感情破裂而长期处于分居状态达两年以上等法定情形,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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