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没有结婚证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领取结婚证书,可依法解除夫妻关系。
然而,若因结婚证书丢失导致无法取得结婚证明文件时,首先应当及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而后再向相关婚姻管理机构提交离婚申请; 或者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达成协议离婚。 在此情况下,尽管男女双方已达到法定结婚条件,但在尚未获得结婚证书的前提下,将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除非双方同意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唯一合法途径仅限于诉诸于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不得前往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