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多少天才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当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拘留之后,通常情况下,会在其被羁押的第三天起算,得出一个固定的拘留期限。
但是,如果面临着特殊情形,如犯罪嫌疑人系流窜作案、累犯或者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那么相应的拘留期限将会得到适度的延长,最长可以达到30天之久。 在此期间之内,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需要综合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性质、情节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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