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判刑后在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法律体系下,取保候审并非判决宣告之后的特定阶段之态势。
取保候审乃是指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这三大司法机构对于那些未经批准逮捕或者已被捕却需改变强制措施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逸,无法进行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便要求这些人士提供保释人选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签发保证书作为证明,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讯,对此类人员采取不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