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三年可以单方面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分居达三年而想要单方面解除婚姻关系,实际上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各个环节认真进行全面的权衡与判断:
首先要认识到,尽管有分居状况的存在,但是想独自实现离婚还是无法达到目的的,因为这个过程需要双方主体达成一致意见并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在具有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借助长期分居这一事实,将其作为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灭的重要表现加以展示,然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等待经过调解无果之后,才会被依法宣布判决离婚。 想要顺利结束婚姻关系,以下几个步骤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个步骤就是要精心制定离婚协议,男女双方都必须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并且这份协议中必须涵盖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承担问题展开友善协商等多个敏感议题。 接下来,按照惯例,男女双方应将相关的证明文件备齐,亲自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活动。 最后一步是,从申请日起的第三十天,如果任何一方有反悔之意或者还没有做好离婚,那么他们都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民政局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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