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找不到结婚证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幸遇到结婚证件丢失之困境者,如仅有一方的结婚证书遗失,则可参照另一方持有之结婚证书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然而在双方法律关系中都存在离婚证书丢失的情况下,当事人需借助户口簿与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曾经办理婚姻登记的相关机构以及任意一方当事人长期居住位于的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请求并启动补发程序,随后方可办理离婚事宜; 如果对方对于补领结婚证书事务未能予以积极配合时,当事人可以首先向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再进行后续离婚流程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当结婚或离婚证书因遗失或损坏而致使无法使用的时候,当事人可携带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相关机构或者任何一方当事人常住在所地域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发申请。 经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档案进行详细查证后,若确认为事实真相,则应为当事人适时补发正确的结婚及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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