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不判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法院二次审判仍然未能做出离婚判决,对此您不必过度忧虑。
在法院作出任何裁决之前,其都会以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为主要依据进行判断。 因此,二审未予离婚判决,或许是因为法院认为您们的婚姻关系还有挽回的余地,亦或是您所提交的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在此种情况下,您有权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期间,您需要特别关注搜集和保存那些能够有力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对方是否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食毒品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等情形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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