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共同房产一方不卖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共有财产中的某项物业并不愿意对外转让,那么首选的策略应该是与另一方展开理性的商谈,以期能够通过支付适当的经济赔偿金,从而实现对该物业的完全拥有权。
倘若经过充分的沟通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便可考虑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如经济实力、对该物业的需求程度等等,同时兼顾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性权益的基本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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