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材料准备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提出离婚诉讼的过程中,通常需提交如下材料:首先,需要起草一份详尽的起诉状,其中需明确注明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其次,提供结婚证书以证实婚姻关系的存在; 此外,还需出示身份证件以确认原告的合法身份; 若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则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簿; 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 最后,为了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可以提供诸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婚外情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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