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幸遭受丈夫/妻子的离婚请求,首要任务便是保持镇静,切勿惊恐不安。
您需细致阅读对方所提出的诉讼状,以便全面了解对方的诉讼请求以及其主张的理由。 同时,您应积极主动地搜集有利于自身权益的相关证据,如证明婚姻关系尚未彻底破裂的相关证据,共同财产的详细信息及证明文件,以及能够证明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自己具备更适合担当监护人职责的各类证据等。 务必按时出席庭审现场,严格遵循法庭的各种规章制度,清晰且明确地阐述自己的立场与诉讼主张。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可先寻求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必须先行进行调解; 若经过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调解无效,应当准许离婚。 以下是可能导致调解无效并被准许离婚的几种情况: (1)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同居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5)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此外,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在此基础上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当得到准许离婚的裁决。 然而,若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继续分居长达一年时间,那么在此期间,若其中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得到准许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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