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协议离婚所需满足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或是由协议双方在合法注册结婚的基础上进行请求离婚的行为; 其次,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行为必须是建立在各方当事人完全自由、真实、自愿决定永久性终止婚姻关系的基础之上实现的; 再次,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财产的分配以及债务的结算和承担等等重要事项,都应该在此次谈判和协商过程中达到全面共识与统一意见; 此外,协议生效之前,作为其中的一方或者两方,他们的户籍必须已经转移并且长久稳定地居住在本市、县的范围之内; 以及最后一个要求,那就是,进行离婚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亲自前往到本辖区内常驻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构递交书面申请,禁止任何形式的代理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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