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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对方不同意,流程怎么走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协议中另一半未能达成共识,当事人得以自由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的法律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恳请各位准备齐全离婚诉状以及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进入到正式的法律程序;
其次,启动诉讼程序后,法院将通知原被告双方赴庭参加开庭审理;
接下来在法庭的审理阶段,法院通常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
若调解无果,乏味的调解将会终止,法院将依照实际情况对案件作出裁决。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的明确规定,当夫妻中的某一方希望结束这段婚姻生活,他/她有权邀请有关机构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这份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所秉承的基本观念是,应该努力去调解这段婚姻关系,一旦判定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通过调解修复,将予以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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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3: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