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过程中,有一方不愿意协议离婚时,可考虑寻求诉讼途径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在此过程中,诉诸法院直至相关离婚裁决正式生效,通常需经历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首先,就离婚事宜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其次,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做出初步离婚裁决; 再者,若该裁决未能达成双方满意,则可能启动审判程序; 最后,直至终审判决生效为止。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中,当其中一方坚定地希望结束这段婚姻,而另一方坚决表示反对,并且在此过程中未出现包括虐待配偶、遗弃家人、严重家庭暴力行为、一方向他人非法同居或者存在重婚情形等较为恶劣的情况下,法院往往较少会作出离婚的裁决。 因此,即使只是普通的争吵、通奸乃至嫖娼行为,也不见得能够在初次离婚诉讼中顺利解除夫妇间的法律关系。 在此种情况下,上诉至上级法院也并非毫无益处,然而二审法院大多都会维持原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 从提起上诉到最终获致二审裁判又将经过数个月时间,对于那些急切希望离婚的当事人而言,这无疑是颇具挑战性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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