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第三者引起的离婚纠纷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间感情确实已经分崩离析且调解和解尝试均未能奏效的情况下,在尊重彼此意愿以及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双方无疑可以携手探讨相关婚姻事宜,进而达成实现协议离婚,而如若未能达到此阶段,则应当考虑向法定裁判机构申请诉讼离婚,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过程中,需要明白,存在以下诸种情形中的任何一项都可能引发离婚事宜,并有资格提出损害赔偿申诉,包括但不限于: (1)重婚行为;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并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 (3)实施了对另一半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伤害的家庭暴力行为; (4)长期行为恶劣地对待家属或忽视其生活必要需求; (5)除上述行为之外还存在其他严重失当过错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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