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必须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夫妻决定采取协议离婚方式解决婚姻关系时,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首先,作为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必是合法登记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拥有完整行为能力的夫妻。 若其中任何一方或两方均被认定为限制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此类情况不属于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 其次,如同协商达成共识一样,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深思熟虑地考虑离婚这一重大决策,并且该意愿必须是一致且明确的; 另外,针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配事宜,需要已经做出适当妥善的处理安排。 然而,倘若双方虽有离婚请求却无法就有关子女抚养权、配偶一方可获得经济援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具体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将不予理会此类申请; 最后,如果涉及公务员等特殊职业,如有未经婚姻登记先自行离开原单位的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同样将视为此类情形属于不适用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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