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面离婚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诉讼离婚的详细流程及所需资料的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首先,诉讼离婚流程包含六个步骤: 1.在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 2.经由立案大厅审查确认符合立案标准之后,准许立案,并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请您在收到通知书后及时缴纳诉讼费用,从而保证法院能够正式受理此案件。 3.在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之后,会将案件移交给民事审判庭审理。 4.民事审判庭在接手案件后,将会给当事人寄发传票,告知开庭的具体时间。 5.在开庭当日,双方应准时出庭参加庭审(这是不可或缺的程序),由法院进行调解、调和冲突。 6.裁判庭在经过仔细审判后,会做出是否允许离婚或否认离婚的裁决。 其次,诉讼离婚所需的基本资料包括: 1.起诉状,需详细列明纠纷的细节与诉求。 2.提供相关证件,例如结婚证书、身份证件以及孩子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若涉及财产分割需求,还需附上相关证据,比如房产证书或机动车辆行驶者等。 3.收集与婚姻诉讼有所关连的证据,如用以证实夫妻关系破裂、共同财产或债务状况、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监护权等。 最后,我们来谈谈离婚财产分配事宜。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州政府将依据具体情况,充分考虑顾及子女利益、女性地位以及未曾有过不当行为之一方的权益,公正地判定离婚财产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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