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要离婚必须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以协议离婚作为解决方式,则双方需在达成关于离婚、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的共识并前往各自户籍所在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备案手续后方可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如选择运用诉讼途径办理离婚事宜,其具体条件施要概括为以下几类: (一)存在重婚或与其他人非法同居行为者;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人; (三)具有长期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且屡教不改者; (四)因感情不合持续分居两年以上者; 以及(五)违背社会伦理道德,有其他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关系乃至破裂的情况发生者; 另外,(六)若一方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口,另一方此时提出离婚诉讼,应当视为符合法律规定获得批准离婚的权利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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