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伍军人办理离婚手续应如何操作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您面临的离婚问题,我们在此提供详细而标准化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来看“协议离婚”这一方式: 1.如果您与配偶均希望以和平且双方自愿的态度结束婚姻关系,那么请确保拟定好严谨的书面离婚协议书,并共同前往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正式申请。 2.当婚姻登记机构接收到您的离婚申请并向您和另一方发送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时,自该日期算起的三十天内,若有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皆可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构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3.在冷静期结束后的第三十日,如果您和您的配偶仍然决定要办理离婚手续,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其审查确认符合相关条件之后,便会为你们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相应的离婚证书。 其次,我们来谈谈“诉讼离婚”这种路径: 在满足以下前提下,夫妻中任何一方都可依法发起离婚诉讼,需求得到公正、客观的法律援助: 1.如出现夫妻一方强烈要求离婚的情况,应及时请求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工作。 若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书。 2.针对因感情不合而导致双方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的案件,如经起诉至法院,并且经过充分调解无果的话,最终法院可能判定离婚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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