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时遇到结婚证丢失的情况,处理起来可以这样做。
当结婚证因遗失而丢失后,当事人要明确自己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处理。 其一,凭借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仔细查证,确认档案信息属实后,就会为其补发结婚证。 这一步骤是非常关键的,因为补发的结婚证在后续的离婚程序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其二,若遇到无法补领结婚证的特殊情况,当事人应及时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具体情况,诚恳地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档案或其他可靠的证明材料,为离婚登记提供必要的依据。 总之,在离婚冷静期结婚证丢失这种较为特殊的情况下,当事人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采取补领结婚证或者寻求其他合法途径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离婚程序能够顺利进行,避免因为结婚证丢失而给离婚过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处于离婚冷静期,此时结婚证丢失。小朱主张去原登记机关补领,小李则认为没必要补领,直接让登记机关凭档案办理离婚登记就行,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主张补领有一定合理性。凭借户口簿、身份证等前往原办理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申请补领,登记机关查证属实后会补发,补发的证对后续离婚程序有重要作用。 2、小李的想法在特殊情况下也有依据。若无法补领,向登记机关说明情况,请求其依据档案或其他证明材料为离婚登记提供依据,也是合法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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