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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婚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经过法院裁定而离婚者,在再次缔结良缘时需要出示由该法院给出的确切的判决书或调和书。
而若是经由婚姻登记处正式办妥离婚手续的人士,务必提供离婚证明或者相关法院判处的法律文书。
关于再度结婚所需的程序,以下将做详细指引:
首先,我们要求您及其伴侣各自带上自己的户籍簿与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离婚证”或法院有关离婚判定的文书,然后亲自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请您们共同填写一份婚姻申请表。
随后,为了确保您们及对方的健康状况,可能会有相关的婚检安排,此项检查需遵循主动参与的原则。
最后阶段,请您们将上述所有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届时他们将会为您们办理新的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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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9: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