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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议离婚应如何进行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协议离婚程序的阐释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格与条件:
即(1)作为申请人,您必须与被申请人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并同时拥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对于离婚这一决定持有共同意愿;
以及(3)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需已就子女抚养权或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达成妥善处理方案。
其次,以下将为各位详细介绍具体的流程步骤:
(1)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第一环节,便是由婚姻登记机关针对双方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核,包括婚姻关系的合法性确认,以及申请人是否满足登记离婚所需的各项条件等。
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若经审查发现仅仅只是一方提出离婚申请,或是虽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法为其办理离婚手续的。
(2)经历上述审查过程之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会向申请者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此后,双方应当暂行等候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假如,在三十日期限届满之际,双方仍然坚持离婚请求,那么便可以在该三十日内携带《回执单》以及离婚协议等相关资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办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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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