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以分居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则须符合以下特定的法律规定才得以启动:
首先,必须经历持续两年以上的分居生活,在此期间两人互相均未履行作为夫妻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其次,引发分居的原因必须是由于情感上的严重矛盾或无法调和的纠纷; 最后,在经过法院进行和解的努力后,发现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或者恢复婚姻关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因此,当双方存在已经超过两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连续分居情况时,经过深入的调查和评估,如果确认此时他们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将会做出判决支持他们离婚的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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