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能到场,夫妻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起诉离婚中当事一方未到庭的相关法律处理路径:
首先,对于作为原告的当事人未能到庭的情形,经过法院发出的开庭传票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或未经法院许可在庭审过程中擅自离场等情况,法院将有权判定该案件按撤诉处理; 其次,针对作为被告的当事人未能到庭的状况,法院依法发送通知后,如对方无理由拒不出席,法院有权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缺席审理并做出相应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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