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补办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缺少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如何进行补办的操作流程:
通常而言,若您不慎遗失了此类文件,您可持有效之户口簿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依照法律规定向前来为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相应机构或另一当事方的永久居住地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处提出正式申请以进行文件的补领。 经过上述两个机构对相关事宜进行深入核实后,如确认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将为您提供补发服务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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