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离婚所写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今法律规定,离婚时由双方签署的借据通常具有法定效用,视为有效协议。
在此种情况之下,离婚双方在协商一致之后,倘若一方因为经济能力原因无法全额支付另一方应当享有的赡养费等费用,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同时可以经由其中一方草拟欠条呈交予另一方作为凭证。 只要此项协议与欠条确实反映了双方真实意愿,且双方签字确认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强迫或者欺诈影响,协议及欠条所涉及的内容并未违反相应法律法规,那么这些协议及欠条即视为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强制力进行约束。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皆应受到法律保护。 因此,当一方向另一方签署妥当欠条之后,即与对方构成了债务关系,若其中任何一方逾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有权据此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双方存在的债务源于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配问题,并且已经私下达成了相应的书面协议,那么该协议的效力将来源于婚姻关系本身,但也独立于离婚法律程序之外。 在此情况下,若这份书面协议未能在正式的离婚调解文件中得到明确记载,当某一方未能按照书面协议履行相应的给付承诺时,另一方的权益将会面临极大的挑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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