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破裂时,该如何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况下,想要解除婚姻关系,一共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是通过协商的方式,即所谓的“协议离婚”。 这个过程需要当事人双方都表示出愿意离婚的意愿,同时还需就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书。 其次则为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也被称为“诉讼离婚”。 在此过程中,哪怕只有单方面希望离婚,也有权随时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一旦通过法庭调查和审理证实了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事实存在,那么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准予当事人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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