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立案后会有通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律师起诉离婚相关事宜,在立案程序结束之后通常会告知当事人相关情况。
此外,在当事人递交了起诉离婚所需文件及资料后,法院开始介入并进行审理的时间,将取决于法院的处理时间安排以及是否需要增补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等多种因素影响之下。 然而不难理解的是,法院通常会在开庭日期之前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予以书面或口头通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法院对原告递交的法律文件和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查,需在7天内作出是否正式立案的决定; 若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则应当向原告详细解释为何无法立案的原因。 而当法院正式立案之后,应在5天之内将起诉书副本发送给被告,同时要求被告在接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的15天内作出书面回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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