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以下情况而导致离婚的话,无懈可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首先,过错方涉及到重婚现象或者与第三人在婚姻关系外保持同居状态。
此处所称的“重婚”意为:过错方在尚未解除合法婚约关系之际,再度与他人申办结婚登记手续,或者与他人以夫妇之名(或身份)共同过着如同夫妻般的生活。 其次,过错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 再者,过错方虐待或遗弃他(她)们的家庭成员。 最后,过错方还可能存在其他性质极为严重的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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