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如何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妇间分居状况的常见佐证资料如下所示:首先,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作为直接证据;
其次,若双方签署书面的夫妻分居协议(务必为书面形式),且需经由对方确认,方可视为有效证据; 再者,一方向他方发出的书面分居通知书,以快递方式邮寄最为妥当,并且在附注栏中明确标注分居事宜,同时妥善保存邮寄凭证,自发送日起至提出离婚诉讼期间皆可被视作夫妇间的分居期; 最后,双方往来信件以及电子邮件等能够为此种情况提供进一步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