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支付费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离婚诉讼费用的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每宗诉讼需要交纳50元到300元不等的费用。
若涉及财产分割事宜,且财产总价值未超过20万元,则无需额外缴纳; 而超出这一范围的,需按照0.5%的比例进行额外支付。 (2)离婚诉讼费用的承担离婚诉讼费用应由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预先支付,待法院审理完毕并作出判决之后,再依据判决结果明确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通常情况下是由败诉方承担。 但若原被告双方均负有责任,则应由双方共同分担。 至于离婚案件,因其具有特殊性质,因此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将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裁定。 此外,若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则可减免一半的案件受理费用; 而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减免一半的受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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