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起诉离婚无证据,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仍表示无法同意离婚,那么我们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呢?首先,当事人应当积极搜集证明双方婚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材料;
其次,当法院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后发现情形依然无法得到有效缓解,此时法院基本会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并解除其婚约关系。 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关于人民法院如何判定是否应准予离婚的标准,主要依据的是夫妻之间感情是否彻底破裂。 因此,在确认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之后,即便其中一方当事人对此持有异议,法院也有权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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