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了冷静期男方不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双方当事人对离婚问题产生分歧时,若在离婚冷静期之内的任何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但在这期间内又改变主意不愿离婚,那么该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与此同时,另一方也有权利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提起离婚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任何一方如有异议,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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