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请对方本地律师负责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婚姻关系终结的过程中,并不是每一次都必须征询本地律师的专业意见与协助。
然而,初次面临离婚困扰的当事人通常不能凭借自身的智慧或者高度专业化的知识来独立地应对繁琐的离婚手续,因此,如果没有得到适当的指导和处理,可能会引发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律师在其专业领域内所具备的独特技能和专业知识,恰好可以填补这些不足之处。 因此,选择聘请律师来处理相关事宜显得尤为重要,而不必过分纠结于地区差异。 在涉及离婚争议的案件中,如果仅仅是对离婚这一事项提出主张并提起诉讼,例如,当事人有足够的、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们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那么是否需要寻求律师的协助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决策。 但是,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等复杂问题,并且当事人的诉讼经验相对较少,那么建议考虑咨询并委托律师提供全面细致的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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