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多久自动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中一方不出席情况下的审判时间规律,通常规定为若三至六个月仍无法达成共识则会判定离婚。
然而,当原告方拒绝出庭,而被告方并未提出反诉请求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将此次诉讼视为原告自愿撤销,即按照撤诉处理。倘若被告方也同样拒绝出席法庭,那么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审判。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则需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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