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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要回登记的地方办手续么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过程中,并不一定要求夫妻双方回到当初进行结婚登记的机构,倘若夫妻二人有意达成离婚协议并获得离婚证书,他们完全可以选择在任何一方的户籍地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相关的离婚登记程序,而不必强制性地返回最初的婚姻登记机关。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无法亲自前往一方当事人惯常居住地的情况下,需共同到婚姻登机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这个地方需为另一方当事人常年居住的住所地或户籍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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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