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对方不同意法院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段婚姻关系中,若一方决定结束这段关系并寻求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时,其需要遵循以下严格的司法程序:
首先,该方需依循法律规定,递交由本人亲自填写的起诉状至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 第二步,法院依法启动调解程序以期缓解事件中的紧张气氛;若调解取得良好成效,法院会据此制作一份调解书,确认调解内容及双方权益; 然而,如果调解失败,则非常不幸地进入了庭审环节;在此之后,法院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结论性的裁决,即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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