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军人亦可依法离婚。关于军人离婚事宜,主要分为两大类情境:其一,若夫妻双方皆为现役军人或者仅有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另一半提出离婚申请,则应参照一般的法定离婚理由予以合理处理;其二,非军人一方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请求时:
(1)若现役军人方表示同意离婚,则所在政治机关可出具相应证明建议离婚,然后双方共同前往地方之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启动离婚登记程序。 (2)若现役军人方反对离婚,政治机关不会提供支持性证明文件,但是在政治机关实际审查并确认现役军人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的特殊情况下另行处理。此时,非军人一方便可无须经过政治机关审核批准,径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将会依据双方情感基础是否破裂进行深入审视,如判决离婚,政治机关将积极协助做好现有役军人的思想安抚工作。至于判断现役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具体标准包括: (1)两次以上缔结婚姻关系或者与他人保持长期稳定的同居情谊; (2)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苛刻对待、背离不合家庭义务; (3)有频繁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行为且屡次积习难改;以及 (4)已明确让配偶方无法忍受的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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