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离婚裁决下达以来,便无需重新申请领取离婚证书了。
在这种情况下,已婚夫妇在接收到离婚裁判书之后,便可被视为在法律上已经正式解除其婚姻关系。 离婚裁判是由法院在完成对离婚案件的审慎审查之后,依据裁断结果而起草撰写的文书。 这一文件与离婚证书具有同等分量和权威性,因此,当事人无需在接获有效的离婚裁判书后再度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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