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之后,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您必须向法院提交正式的离婚申请,详细阐述您与配偶之间的具体情况以及导致离婚的原因; 其次,法院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以确保符合法定条件,如无异议,法院将会安排并通知您和您的配偶前往法院进行初步的调解尝试,试图通过沟通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若经过调解仍未能达成共识,则必须进入到司法程序之中接受正式审判;最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如果裁定准予离婚,则会出具相应的离婚裁判文书;自此之后,您与配偶需严格依照法院判决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例如共同协商分割婚姻财产事宜或者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倘若任何一方未遵守法官所作的判决,另一方可请求法院采取必要措施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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