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分居?怎么才算分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分居”,即指配偶之间在保留婚姻关系的前提下,终止共同生活的状态,各自开始独立的生活方式。
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对于以诉讼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案件,若当事人因感情不和造成分居达到连续两年的期限且经相关调解无果,则应依法批准离婚。 经过法院裁定不准予离婚之后,如果夫妻双方又在此基础上继续分居超过一年后,其中任何一方 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都将获得许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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