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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60岁以上离婚怎么处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六十周岁及以上人士离婚之事项:
若有欲离婚者,可与配偶协商达成离婚之合意;若彼此均赞同离婚之决定,则二人可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依既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若有当事人的伴侣表示不同意离婚,则此类当事人有权权益自我辩护,并需准备离婚相关证明资料,直接向管辖区域内的地方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在法律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通常需要先进行调解以促进和平解决纠纷;但若经调解无效且情感确实已经破碎无法修复,则合议庭将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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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