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如果决定继续申请离婚,则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以依照法律程序前往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
即,中国大陆境内的任何夫妻若决定自愿解除婚约关系,其男方和女方都需亲自到彼此的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办理离婚事宜。 在上述过程中,申请人所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结婚证明书、户口簿、个人身份证明以及撰写并签署确认离婚意愿的离婚协议等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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