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在监狱服刑如何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法律法规,配偶之间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
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则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赴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相关离婚程序;而诉讼离婚,则须遵循司法审判的程序进行裁决。 鉴于被判入狱之一方无法亲自前往登记机构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之道显然已行不通,因此,未获监禁者有权通过发起诉讼之途径,寻求法院公正审判以结束婚姻关系。 未获监禁一方可向其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倘若其现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址并不一致时,亦可以选择向其现居地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