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民政局离婚当天能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是。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离婚过程相对简单,需要提供必要的文件,经过必要的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必须共同申请,且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未成年子女,还需要提供子女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如果有任何争议,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民政局可能会建议夫妻双方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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