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军婚罪立案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 军人保家卫国,看守边疆,平日聚少离多,维系婚姻关系不易,你跳出来做隔壁老王,绿帽给人带,不仅不道德,而且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里,也要提醒各位姑娘一句,嫁给军人,相对普通人,在某种意义上,就丧失了离婚的自由,就算正常的协商、诉讼途径,离婚难度也非常大,所以,选择前需要慎重,选择后需要坚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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