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先对想要离婚的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要求的,由相关机关出具证明后,则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提出离婚诉讼。
2、必须先进行军内调解,在拿到相关证明后才能和普通程序一样,去法院协议离婚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军人只有军官证,但无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在办理登记时,还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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